“两公开、一监督”制度
一、办事制度公开
1、人员岗位、职责公开;
2、执勤证应标明姓名、职务、号码;
3、执法所依据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;
4、路政审批申办程序、路产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、违章罚款规定公开。
二、办事结果公开
1、群众来信、来访处理结果公开;
2、群众举报处理结果公开。
三、聘请廉政监督员进行监督
1、聘请相关职能部门、业务单位、沿线村镇人员为廉政监督员;
2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廉政监督员应谈会;
3、路政大队应主动配合廉政监督员履行职责;
4、对廉政监督员反映的问题,必须认真调查,并书面答复调查处理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