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福泉路政大队内务卫生检查评比暂行规定
为加强路政大队管理,树立路政“窗口”形象,落实公司领导“每天一次内务卫生检查”的指示精神,大队将各部门内务卫生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,与奖金发放相挂钩,切实把我队内务卫生管理工作上台阶。结合实际,制定内务卫生检查、评比暂行规定如下:
一、 检查人员:
1、大队部:大队、带班干部、一中队带班。记录人:值班路政员。
2、二中队、机动中队:大队、二中队带班干部、机动队中队长(在岗时)、二中队内业。记录人:值班路政员。
二、检查对象:各单位宿舍。
三、检查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例会结束后。
四、检查内容:
1、房间设施摆放(20分);2、桌面物品摆放(20分);3、床铺被子摆放(20);4、房间卫生(20);5、脸盆摆放(10分);6、鞋子摆放(10分)。
五、评比办法:
每天检查结束后,值班路政员及时将《评分表》送综合科,综合科汇总后每天公布当天检查评分结果,并在每周一上午将上周检查评分结果张榜公布,每月1日(节假日顺延)公布各宿舍上月评分结果,同时根据评分结果,排列名次。
六、奖惩办法:
1、各部门拟将检查情况列入当月的绩效考核,大队将根据考评情况适当拉开资金层次。
2、对于连续三个月评为第一名的宿舍,大队授予《卫生先进宿舍》流动锦旗,以资鼓励。
3、对于连续三个月评为最后一名的宿舍,大队予以通报批评。
七、二中队、机动中队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上墙公开工作由二中队组织实施。奖惩办法,按照上述规定执行,二中队将每月评比结果上报综合科备案。
八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福建省高速公路福州福泉路政大队
二00三年九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