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

    为配合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对外服务承诺制,确实履行路政大队向社会公布的各项服务承诺内容,进一步提高路政服务质量,依法治路,树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执法队伍新形象,将制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。

    一、到大(中)队办理各项业务工作的,如办理者手续不完整、材料不齐,经办人员要当场一次性告次需补交的材料,并告次下一次办理的时间。

    二、如需出示的材料内容较多,经办人员要填写一次性告知卡,详细写明审批所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项目、内容和填写要求。

    三、如不属大队职责范围的,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,并按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办理。

    四、以上工作要按办事时限制度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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