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公路路政人员行为规范
(暂 行)


    为加强高速公路路政队伍管理.建立一支作风过硬、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。,特对高速公路路政人员行为规范如下:

一、路政人员仪表要求:

1、按有关文件对不同季节着装的要求,全体路政员统一整齐着装。
2、佩带完整的执法标志,持证亮牌上岗;
3、秋装必须配有衬衫、领带,冬装必须扣好风纪扣;
4、不准留长发、蓄胡须,不准戴首饰;
5、外勤必须着反光前心,戴制服帽(或钢盔);
6、在岗内勤人员必须着装整齐,不准着便装、穿拖鞋办公。

二、执勤行为规范:


l、严肃认真,姿态端正,精神饱满;
2、不准酒后执勤,执勤时不准吸烟、 吃零食;
3、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娱乐、饮酒,任何时候都严禁酗酒,非公务外出活动时,应着便服;
4、不得将制服转借他人;
5、不准勾肩搭背,嬉笑打闹;
6、文明执勤,礼貌待人。纠正违章、查处案件时须先敬礼,规范使用文明用语,不得使用服务忌语,不准简单粗暴、态度蛮横,严禁打骂当事人;
7、未经批准,执勤人员在执勤期间不得擅自驾巡查车驶离高速公路。

三、清障作业行为规范:

1、分工明确,各司其职,各尽其责:
2、维持清障交通秩序的人员要及时按规范摆放各类交通标志,指挥手势要果断、准确、规范,确保行车安全;
3、现场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,不准蹲坐,不准嬉闹,要密切注意路面交通状况,防止意外发生;
4、清障现场要反向快捷、动作迅速、处理果断,发现复杂情况无法处理的,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,做到上下协调,信息准确,传递及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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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-20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