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速公路清障作业安全规程

    清障工作是路政工作的一部分,也是确保高速公路畅通的重要环节。为提高高速公路清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,加强高速公路清障人员安全作业水平,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、畅通,特对高速公路清障安全作业规程如下:

一、清障作业人员安全规程:

1、按规定着装,佩带胸牌,持证上岗;
2、作业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戴头盔;
3、到达清障作业现场时应及时按要求做好安全布控;
4、作业时应密切注意过往车辆动态,确保清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;
5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,主要内容有:交通法制与安全教育、各种专业器械的使用和保养、交通控制和疏导方法、消防、医疗急救、作业的安全布控要求、危险品的初步处理常识以及相关业务知识。

二、清障车辆、设备安全规程:


1、清障车辆、机械要有明显的标志,并配备性能良好的警示灯具及警报器;
2、严格按清障车辆、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;
3、按规定保养车辆及装备,保证车辆、装备状况良好,清障车辆每日均应进行检查保养,确保不“带病”上路,主要检查、保养作业范围:
(1)、清洁车辆;
(2)、检查添加润滑油、燃油、冷却水;
(3)、检查轮胎气压及完好情况;
(4)、检查车辆各种灯光仪表;
(5)、检查警灯、警报装置;
(6)、检查清障拯救车的升降杆、挂钩、轮托架、保护皮带、钢缆等作业装置情况;
(7)、检查其他安全保护装置
4、交接班时按规定检查清障车辆,并认真清点随车的锥筒、标牌等布控设备;
5、清障作业必须使用专门的车辆和设备;

三、清障车辆工作安全规程:

1、服从值班室指挥调度,遇有情况及时向值班室报告;
2、特殊情况下,清障车要通过中央分隔带时,必须在两边车流来向2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,并有专人指挥、疏导。通过时,清障车应开启警示灯、警报器、转向灯,注意观察车道情况,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,通过后应及时封闭;
3、清障车不得逆行;
4、被拖带车辆上严禁载人;
5、清障作业时,牵引和被牵引车都必须开启示宽灯和警示灯;
6、清障作业时,如所拖带的车辆会影响到前部清障车警灯的警示效果,则应在被拖带车辆后部悬挂三角形“注意危险”作业标志(详见图例)

四、清障作业安全规程:

1、清障作业前应向当事人出示《福建省高速公路清障服务收费标准》,严禁乱收费;
2、对车辆或物资做大规模清障时,应严格按照作业现场安全布控标准做好布控工作;
3、对只占用行车道,且1小时内能完成的小规模清障,可于现场车流来向500米处设置第一级限速标志,采用渠化分离方式布设作业区及改道,并在现场下行60米处设解除限速标志;
4、对仅占用紧急停车带的清障作业,应设警告区、过渡区和作业区,警告区至车辆作业区的距离应不少于100米;
5、对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险品的清障,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,应积极配合专业部门清理;
6、对于小规模清障作业,待清障结束后,要清理作业区,并及时撤除有关标志;
7、对于大规模清障作业,待清障结束后,要协助养护部门做好作业区清理工作,并及时撤除有关标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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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-20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