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实巡查责任 保护人民财产

 

3月23日,福州路政大队路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,发现一部形迹可疑的无人车辆(车牌号为浙KT3015),丢弃在同三(闽)线A道251K+500M处,队员们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,及时将该车拖至宏路出口,并移交交警部门处理,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。事后获悉,该车属浙江省内的失窃车辆,目前浙江警方已着手调查。

当日凌晨 02:33,一中队叶自国、严钟巡逻至同三(闽)线A道251K+500M处时,发现一部车号为浙KT3015的黑色桑塔纳2000型小轿车停在路边,没有开灯,车上空无一人,于是路政人员用警笛、高音喊话器等方式呼叫,但过了很久都没有人出现,出于职业敏感性,路政人员立即靠前查看,经查看该车轮胎、车灯等车辆外部零件无故障或破损,路面与护坡周边没有损坏,车钥匙还留在车里,路政人员疑是车主到服务区买油或购物,就决定对现场进行了安全布控,然后往宏路方向继续巡逻。03:07,巡查人员从B道巡逻返至这一路段时,发现该车仍然停在原先位置,即再次前往查看,但现场情况与第一次完全相同。综合现场情况,路政人员对该车产生了怀疑,由于天降大雨,且处凌晨事故易发时段,为确保道路安全,在再次排查现场后,当即将现场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,经请示同意,路政人员出动清障车将其拖至宏路出口,并移交交警部门处理。

 

(严钟)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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